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血友病7月入徐州门诊特定项目 1年最高补助1万 [复制链接] [收藏帖子]

中国江苏网6月21日讯 6月19日,市人社局在新城区徐州报业传媒大厦举行新闻发布会,公布调整门诊特定项目管理办法和门诊慢性病鉴定程序相关细则。
  市人社局近日印发了相关通知,对有关门诊特定项目和门诊慢性病的相关事项制定了新的规定。新规定自71日起开始实施。
  一是增加门诊特定项目。将血友病纳入职工医保门诊特定项目,一个统筹年度内,统筹基金最高补助1万元。
  二是降低门诊特定项目起付标准。原门特文件规定:同一统筹年度在市内门诊和住院累计起付标准为:最高不超过我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%。新规定将起付标准最高限额暂定为:我市2012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%
  三是简化审批流程。新规定对门诊慢性病和门诊特定项目的审批程序进行了适当调整。主要原则是方便群众参加鉴定,简化审批流程。参保人员可直接向有鉴定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提交申请,不再经由医保经办机构。
  四是进一步调整尿毒症透析和器官移植病种待遇支付方式。由原来的全部刷卡结算改为,统筹和大病13万元以下的费用,刷卡结算;13万元以上的费用,手工报销。尿毒症透析和器官移植人员享受的医疗待遇不变。
  五是对恶性肿瘤放疗、化疗、介入治疗设置待遇享受期制度。根据临床治疗规范,正常情况下恶性肿瘤放疗、化疗、介入治疗为4-6个疗程,时间半年左右,其后不再需要放疗、化疗、介入治疗。因此,拟定文件给予恶性肿瘤放疗、化疗、介入治疗两年待遇享受期,其后转为非放化疗待遇。参保人员因疾病复发需要继续放疗、化疗、介入治疗的,需重新进行鉴定。

发表于 2014-08-27 23:56:52 查看(5646) 回复(6